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1621章 好久不见的绝世之宝(1/2)

再看桌上摆着的那个首饰盒子,金锋的印象里第一帝国并没有这个品牌,想来也是不进流。

看了这些之后,金锋心里就有了必定的断定。

这时候,老两口似乎已经注意到了金锋。

由于金锋在这个店展门口已经站了好几分钟了。

友爱礼貌的冲着金锋笑了笑,金锋同样报以微笑。

“我,可以看看这件东西吗?”

这是金锋主动的开口,证实金锋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老两口有些错愕,互相看了看,又把眼力转向到古董小店的老板身上。

金锋这样的行动有些莽撞,古董小店老板一脸的不兴奋,正要说话的时候,自己的电话响了起来。

接到电话以后,小店老板一脸的沮丧,冲着电话里嘟囔了半响,满是抱怨。

“对不起,艾玛太太艾玛先生……我的鉴定师朋友来不了……非常抱歉……”

“我想说的是,我们能不能再重新约个时间。下一次我保证他必定不会迟到。”

“我非常的恨他。”

艾玛夫妻俩有些扫兴,却是没有表露出来。

这当口,艾玛太太看了看金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该你了英俊的小伙子。”

“请警惕一点。这东西非常的软弱。”

金锋颔首致礼,上前两步,警惕翼翼的从首饰盒里捧起这个玻璃芭蕉敞口杯。

上手的那一刻,从芭蕉杯里传到指尖上的磁场震动感已经告诉了金锋明确的答案。

但即使是这样,金锋依旧爱不释手的在这个杯子上摸了好几遍。

进手的感到非常的冰冷,非常的温润,水头感十足。

器口镶银鎏金包边,整体光明澄澈,具有玻璃般的透明度,造型简约而简略,基础没有任何过剩的雕刻。

从杯身的透光度看,材质很像是玻璃,但只有金锋才知道,这那是玻璃,这是最自然的水晶。

双手举着水晶杯对着头上的灯光照射,眼前涌现的赫然是五彩的炫光。

最不可思议的就是他的纤薄,薄得令人难以置信。

简简略单不过一分钟时间就看完了这个杯子,金锋笑起来,轻声询问艾玛老两口关于这个水晶杯的来历。

得到的答案固然没有找到关于这个杯子的具体出处,但从她的话语中,金锋却是知道了另外一个消息。

“在第一帝国上大学,确实很贵。”

“你们竟然供养两个孩子上大学,我想他们的学习必定很好。”

金锋沉沉稳稳的话获得了老两口的好感,互相手握手一脸恩爱。

“好吧,艾玛女士艾玛先生。我实话实话,这件东西,我非常的爱好。”

“我愿意把他收下来。请你们开价吧。”

门口就是银行,很快完成交易,跟老两口拥抱握手,却是并没有急着作别。

这个东西来历太重大,金锋确定要搞明确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只惋惜老两口一口咬定家里就这么一个,让金锋很是失落。

送了老两口上车之后,金锋立即转身调头快马加鞭回到酒店。

放下包包,那些价值不菲的东西一件不看,双手捧起那个芭蕉杯来牢牢的摁在胸口,激动得发抖。

“北宋水晶蕉叶杯!”

“金陵长干寺地宫七宝阿育王塔出土文物之一!”

“尽世之宝!”

好久没见到尽世之宝,金锋的心底翻起一阵阵的振奋。

这个芭蕉杯的正确叫法叫做山花蕉叶玻璃杯。

当时出土的时候由于没做光谱检测,还认为是玻璃杯,直到后来罗挺在复查的时候创造了他的刺骨感才做了复查。

通过红外光谱检测,这个所谓的玻璃杯赫然是用水晶做的。

这个创造在当时不可谓不轰动。

水晶跟玻璃不一样,握在手里的时候会有一种刺骨感。

这是由于水晶特有的磁场合导致,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感受得到。

在西方,水晶历来都是作为驱邪斥鬼的圣物。

任谁都没料到,在北宋时代会有壕无人性的土壕这么用这么大一块整料水晶来做一个杯子。

一整块莹洁无暇的自然水晶,长度达18.7厘米,体量如此之大的水晶制品在全部宋朝时代的出土器物中极为罕见。

这只是其一,还有工匠的雕琢工艺同样出神进化,完整部现了宋代玉石制作工艺的最高程度。

要害的要害,这个杯子非常的薄,仅仅两个毫米的厚度,这么一件东西就算是放到现在用机雕也得上大师。

太难得了。

就是这么一件尽世之宝,金锋仅仅只花了十二万刀郎就拿下。

大漏中的大漏!

蕉叶水晶杯放置的时间很久,却是很新,包浆也不看老,这是由于他受到了很好保存的缘故所致。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