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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清廉(1/2)

看到几个靠科举考试出身的文官都没什么意见了,池非这才抛出他的第二条建议。

“在下给出的第二条建议是,设置独立的官员监察部门,在下暂时称之为清廉社。”

“请问苏先生,这清廉社是否跟京城的缉事府相类?据下官所知,缉事府也具监察百官之职权。”陈大人皱着眉头问。

其他人一听,也是眉头大皱。

因为京城缉事府的恶名如今不仅传遍了大魏各地,还传到了西北和东北这边来。

那种种泯灭人性残害文官及家属的行为,让所有有志于科举出仕的读书人深恶痛绝,更使得设立缉事府的顺天帝在士林当中的名声极差。

甚至一些原本准备进京考会试的举人考生因为害怕缉事府而延迟了行程,决定等过几年再说。

能逼得寒窗十几载就为了科举出仕的读书人宁愿放弃会试也不敢进京赶考,可见缉事府的名声有多臭。

因此众人一听这所谓的清廉社可能跟缉事府类似,顿时全都神经紧张起来。

池非朗声道:“各位大人请不要担心,清廉社绝非缉事府。

缉事府乃伪朝的恶政,在下虽不才,但也绝不敢做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恶事。”

听到池非义正言辞的声明,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那敢问苏大人,您这清廉社是否跟京城的御史台相类?”一个姓邓的文官忍不住问。

池非回答道:“有点类似,但里面的运作机制却大不相同。

据在下所知,御史台的监察御史们每隔两到三年,就会将全国各衙门、各地方的卷宗复核一遍,通过卷宗的复核来发现问题并上报朝廷调查处理,这也就是俗称的‘刷卷’制。

但这种审核制度却有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一旦卷宗造假造得好,就很容易蒙混过关。

各位应该听说过一句话: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

我相信,真正的地方贪官,所贪远不止这个数。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其实说白了很简单,那是因为没有人在当地监管这些官员。

只有真正惊动朝野的大案要案,朝廷才有可能派钦差下来调查。

因为没有人监管,导致地方官员贪污成风,区别只在于贪多贪少而已。

这清廉社的职权,就是监察各级地方官员。

而且这清廉社并非只是一个部门,而是一整个监察系统。

从上往下分别设中央清廉社、省级清廉社、府级清廉社、县级清廉社,一共四级。每一级地方行政部门都有相应级别的清廉社在监管。

我举个例子,每一个县除了由知县管辖的衙门外,一定会有另一个监察部门如影相随,那就是县级清廉社。

县级清廉社的主要作用是接受当地百姓的实名举报,然后进行调查和上报。

例如有一个平民或商人到县级清廉社举报当地知县贪污受贿,当地清廉社就必须受理,并进行调查取证。

假如当地清廉社给出的结果是知县无罪,而举报者怀疑是当地清廉社跟知县勾结才作出这样的定案,那平民可以向上一级的府级清廉社举报,请求重查此案。

府级清廉社接到举报后,也必须受理调查。

如果府级清廉社最后也给出相同的处理结果,那平民可以再向上一级的省级清廉社举报,如此类推,直至中央清廉社作出最终的裁决。

可能各位会觉得这样太过麻烦,甚至有些劳师动众,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给所有平民百姓一个可以往上申诉的渠道。

只要有这个可以不断向上申诉的渠道,各地官员才不敢为所欲为,鱼肉乡民。

我相信,除非确有大冤屈,否则平民百姓是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往上举报的。

毕竟民不与官斗,已经是民间的普遍认识。

各地清廉社除了被动接收民众举报外,还要主动监察当地政务。

例如每到年底,就要像监察御史那样对当地衙门的卷宗进行复核,检查各项支出是否有问题。我称之为年底检帐。

除了年底检帐外,各地清廉社在涉及征收赋税、水利治理、秋粮入库、地方关税等具体地方政务时,也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换句话说,只要是涉及到地方钱粮之事,清廉社都有权监查。”

“那又该如何防止清廉社官员与当地官商勾结、同流合污?”一直没出声的章文轩老先生有些激动地问道。

池非朗声道:“为了防止清廉社与当地官员勾结、同流合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规定省级以下清廉社受中央清廉社管辖,而中央清廉社的官员受大将军直接任命和管辖,其他部门无权干预,让清廉社保持高度的独立。

第二,不管哪一级清廉社的官员奉禄都不能由当地财政支出,而是由中央统一下发,从源头上断绝与地方的利益联系。

第三,除了官员奉禄由中央发放外,各地清廉社还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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