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第106章.畅销

芈月眼睛一眨一眨,深邃而美丽,她不是一个很会拒绝的人,所以只能点头答应。

见芈月应允,那群宫中侍女十分高兴,接连道谢,然后开开心心的散去了。

原来,不止她一个人觉得《红楼梦》好看!此,真乃天下奇书。

可要以什么借口让嬴驷继续编写下面的内容呢,想说的时候芈月又找不到理由。

她要好好想一想!嬴驷很快掌握了宫中所发生的一切,《红楼梦》受欢迎,既在情理之中,也在预料之外。

能得到这么多人的认可,便说明曹雪芹先生的文学功底还是十分深厚的。

这也导致《红楼梦》不管在哪个朝代,都一骑绝尘,能快速获得更多的观众。

在嬴驷的认同之下,《红楼梦》第一卷的内容迅速量产。

很快,潇湘书院的门口便挂起了一块木牌,牌子上的字迹十分显眼:今日上新:《红楼梦》来往百姓的目光很快被吸引住,彼此之间驻足观望,开始议论起来。

“《红楼梦》?

这书写的是关于哪方面的内容?”

“不知道啊。”

“呀,这不是君上写的书,前些日子咸阳城有传言,说君上为了博美人一笑,闭关写书。”

“就是这本《后楼梦》!”

众人恍然。

他们说这书的名字为何这般熟悉,就像是在哪里听到过一样,骤然一想,原来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都是这本书。

人流越聚集越多,但他们只是议论,却一个真正买书的人都没有。

为何?

自然是不相信这本书能有好的故事和内容。

“君上写的书,到底好不好看?”

“不知道,但光看名字的话,还是十分文艺的,具体内容如何,犹未可知。”

“要不买一本看看?”

“还是别了,我们虽然不差一本书的钱,但是,也不想浪费钱。”

白雪站在潇湘书坊二楼的窗口,听着来往行人的议论之音,长吁短叹起来。

想要让秦国人接受新事物,着实需要一段时间。

可倒也不是所有百姓都这么保守,总有几个富商豪绅想要出来博取关注。

“你们都不敢买,那本人买一本。”

一个五大三粗,脸上还坑坑洼洼的汉子大笑两声,丢过一锭银子,换来了一本《红楼梦》。

《红楼梦》的排版十分优美细腻,在这只注重血腥而不注重美感的时代,这本书算是推陈出新,独树一帜。

那汉子不懂风雅,自然也不喜欢看书,今日在众人面前购买,也是为了炫耀。

虚荣心在作祟!油腻汉子将《红楼梦》翻开,哼唧两声,完全没看清上面写的什么内容,眉头却越皱越深。

那样子,似乎从书中读出了什么深意,被书中内容深深的吸引,感同身受般。

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的怔怔出神。

仿佛一眼望穿千年!咋回事?

这本书真的那么好看?

有穿着粗布头的好奇百姓凑上来,露出一丝虚弱的笑容,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字字珠玑,画面感很强,内容也很吸引人,太好看了,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好看尼玛!汉子的表演不可谓不浮夸,恨不得手舞足蹈,很像是潇湘书坊请来的托儿。

但实际上,他与潇湘书坊真的一点关系没有,只为了虚荣心!买一本书花不了多少银子,又能得到这么多人的关注,何乐而不为?

但若是常年看书,或者真的懂书的人不难看出来,这汉子在故意伪装。

因为他口中说的话,都是泛泛之词,是说了内容好,却说不出内容哪好。

但,勾起百姓和各国商贾的好奇心,已经是足够了!不少百姓如割肉一般,咬着牙。

“不就是一本书吗,买了!”

“给我来一本。”

“我也来一本。”

转眼之间,卖出去化产业兴起之后,无非是吟吟诗,读读书。

这本《红楼梦》就十分合胃口!嬴驷万万没想到,在《红楼梦》出世的十几天之内,最大的销售地竟然是魏国。

无数金银财富流入秦国,秦国国库日渐充盈!按照这等趋势发展下去的话,秦国真的要成为天下财富的聚集地,到时候列国望尘莫及。

嬴驷坐于新宫之内,手里拿着一张纸,那是《红楼梦》的销量和受众统计。

销量最多的是魏国,最大的受众自然是女子,年龄段在14—20周岁之间。

看来,古代的美女也很寂寞。

嬴驷放下统计结果,对着一旁站立的侍女喊道:“来,给寡人换一身便衣,寡人要出宫。”

他倒想看看,这在后世被称为‘神书’的《红楼梦》,在秦国的风评如何。
本章已完成!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