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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奇怪的要求(3/3)

苏绮向柳青详细的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天元集团看到了直播行业的潜力,前阵子就想成立一个新媒体公司,后来有一家运营得还不错的新媒体公司老板听到风声,要把自己的新媒体公司卖出去,来解决家族企业资金链断缺的问题。

一个想买,一个想卖,双方谈得还比较顺利。

天元集团还请了秦昆这个资深从业者来做参谋,在收购价格上,也给出了一个比较适合的价位,都没有什么争议。

但是,这家公司的当家主播这里,有了一点问题,他找到了天元集团负责这一桩收购案的人,表示他当初是因为跟老板的兄弟情谊才选择加入这一家公司,没有太计较商业上面的东西,那时候的商业价值被低估了。

这家公司能够有今天的规模,跟他的努力也分不开。

现在这家公司要换老板,老板都变了,兄弟情谊自然也就不在了,他觉得自己应该获得自己应该有的报酬。

一句话,就是得加钱。

他希望能够获得这家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原本这个主播在这家新媒体公司有百分之十的股份,另外百分之九十的股份是那个老板的。

那家新媒体公司本来就是围绕着这个主播来展开的,给一部分股份以做激励,也属于是正常现象。

现在他要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那就是天元集团再给他百分之十的股份。

按照他们议定的收购价格,在百分之十的股份差不多就值两千万。

集团当然不愿意。

这个主播跟那家新媒体公司签了五年的合同,时间才过去一年多,还有三年多的合同时间,在剩下的时间里,他必须要按照合同播出足够的时间,不能跳槽。

集团不同意他的要求,他也得老老实实的留在公司直播,不然那高额的违约金能赔死他。

但是那个主播表示,集团不同意他的要求,他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继续直播,每个月都做够自己的直播时间,一直到合同结束。

但是,在这期间他会消极对待,不能够保证播出的利益。

这一点就让集团有一些头疼了。

他们收购这家新媒体公司,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那个当家主播自带的流量。

如果对方消极对待播出,那流量就会越来越低,这一笔买卖就赔了。

就在今天,谈判的时候,那个主播提出了一个要求——和天元集团的总裁柳青打一场,如果柳青赢了,他就不要求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如果柳青输了,就得再给他那家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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