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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三一章 不是省油的灯(2/2)

建商住大厦协议,这是内地收取土地使用费的第一次尝试!

鹏城特区口蛇工业区启动职工住房商品化改革,迈出了内地住房制度改革的第一步!

八七年五月,《鹏城经济特区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决定采用公开拍卖、招标、协议等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

年底,鹏城将敲响国内历史上土地拍卖“第一槌”,这一拍来自李书记的大胆创举。

正是由于鹏城的改革实践,八八年七届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第十条第四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从此,国有土地商品化,地方政府通过拍卖土地,手头有了钱,城市建设蒸蒸日上,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房地产开始蓬勃发展!

鹏城市政府已经先后出台《鹏城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鹏城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制试点的暂行规定》、《鹏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和《鹏城经济特区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正在筹办鹏城经济特区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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