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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九三章 三堂会审(2/2)

时一名五十多岁的官员走了过来,对三人行礼,问道:“几位是?”

“翰林院史官修撰沈溪。”

“翰林编修伦文叙。”

“吏部观政进士孙绪。”

那人一听,点了点头,恭敬回礼:“在下工科都给事中林廷玉。”

在明朝,六科给事中并不附属于任何衙门,行的是纳谏、监察之事。其本身官职并不高,六科都给事中不过才正七品,官品甚至不及沈溪的翰林修撰,但属于向天子直接负责,有封驳、科抄、科参、注销之权利,形同门下省之权限职责,属于范例的官低权高。

《明史》卷七十四《职官三》有记载:“六科,掌随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

这次举报礼部会试鬻题案的华昹,就是户科给事中。

听到对方自曝来头,伦文叙和孙绪脸上都带着一抹谨慎和戒备,生怕一言分歧引起这位工科都给事中的猜忌,从而牵扯进鬻题案。

但沈溪却知道林廷玉在这案子上属于“自己人”,林廷玉一直主意将此案撤销,将涉案人等放还,也是由于他的主意,在案子结束后,他被降职发配,属于朝中所有大臣中,除涉案人等外唯一受到此案连累的。

沈溪在官品上属于林廷玉的“上官”,但此时他一点儿没有上位者的觉悟,再次行礼,问道:“会审几时开端?”

林廷玉脸色凝重:“要再等一个时辰……三位若感到累了,让人搬椅子过来便是。”

沈溪赶紧摆手:“不可,本日我等身背猜忌,没有资格落座。”

林廷玉点了点头,未再委曲,行礼后重新返回主案桌那边,他作为本日监审官,还有不少事情做。

说是等一个时辰就能开审,可一直等了两个时辰,太阳差未几要到头顶了,才从宫门方向过来一众身着朝服的官员,其中走在最前面的是七卿之一的左都御史闵圭,在他身后则是刑部尚书白昂、大理寺卿王轼,以及三司衙门属官一众人等。

这些人一来,连同沈溪、伦文叙等人具都行礼,而且行的是跪礼,由于这些人代表天子审案。

等三司衙门主官落座,其他人才相继落座,沈溪三人站在刑部衙役和吏员后面,既不属于审案,也不属于旁听,更类似于人证或者囚犯,若有需要,随时会被拉到午门口打一顿板子。

闵圭手上拿着礼部会试鬻题案的所有卷宗,他先仔细检查一遍,断定没有错漏后,喝一声:“提堂!”

在刑部衙役的“威武”号声中,事件的两名当事人,举报人华昹和被举报人程敏政,被几人架着到了午门正前方,待押送之人松手,二人皆都无法站立或者跪下,只能趴在地上才干应答。

固然二人身上换上干净的衣衫,但依稀可辨程敏政脸上和手上的伤痕,至于华昹那边情况相对好一些,他毕竟是举报人,而且朝中有人给他“撑腰”,在牢里基础没受严刑。

但就算华昹在牢房受到必定优待,可还是跪不下来,只能跟程敏政一样趴在地上回话。

“所提案犯,是为何人?”闵圭一脸威仪地喝上一句。

华昹先行礼回话,态度好不恭敬,反倒是程敏政一脸傲气,回道:“吾乃翰林学士、礼部右侍郎程敏政是也!”

就算遭遇严刑,可到底还有文人的风骨,此时仍然不屈不挠,只是稍显中气不足。

闵圭、白昂和王轼三人对视一眼,既为朝臣,若平日无深仇大怨,断不至落得本日这般地步。

闵圭拿起手上一份御笔诏书,站起身道:“听宣。”

连同白昂、王轼等人具都起身,然后恭敬下跪听旨,却是弘治天子钦命三司衙门会同审理此案的诏书。

待宣读完毕,所有人刚站起,未等落座,就听趴在地上的程敏政高呼:“吾无罪,吾代天子科选天下士子,何罪之有?”

“不得喧哗!”

闵圭喝了一句,对别人有用,对程敏政丝尽不起作用。

要知道程敏政自从被下北镇抚司大狱后,逐日面对的都是蛮不讲理的锦衣卫,今天好不轻易碰上以前的同寅,而且还是天子钦命派来审案的,所喊内容能上达天听,此时不喊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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