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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〇〇三章 终须一别(1/2)

沈溪可以抗命不遵,留在东南三省持续平匪,但这会陷他于不忠不义。他打定主意直接取道北上,回京述职,心中自有一番算计:

回到京城后自己尽量陈述厉害,最好能让谢迁和刘大夏出面奔走,但就怕此事本为二人主导。

刘大夏或许是皇命在身可以懂得,但谢迁明知往西北危险重重,如今谢恒奴又有孕在身,难道真想让她在沈家做一辈子寡妇?

这年头女儿嫁作人妇,不是说丈夫逝世了就能恢复自由身回外家重新嫁娶,嫁为人妇后,婚姻之事做主的不再是外家,而是夫家。

一般来说,女子有子嗣,夫家为子女利益考虑,很难批准女子再嫁,毕竟再嫁之后孩子的地位最是为难,通常不为夫家所吸收,女子因此毕生守寡者比比皆是。

就如同惠娘,当初她为了保住亡夫的产业,差点儿成为就义品,被丈夫宗族之人内部迎娶。

正妻尚且如此,谢恒奴还是以妾侍身份进的沈家,地位更低,若沈溪亡故,沈家人将谢恒奴变卖也合乎《大明律》。当然,国家法律如此,实情则是另一回事,有谢迁在朝中的地位,谁敢变卖他的孙女?

不过谢迁想把谢恒奴迎回府,那也不是轻易的事情。

“谢老儿,若此事乃你所为,你不但害了我,也害了你小孙女,我可不敢保证自己往了西北能轻易抽身,到头来铩羽而回,恐怕连你这举荐人也要受到连累!”

弘治十三年冬天的西北之战,谢迁险些为他的君前建言付出血的代价,当时谢迁已经有觉悟,若那一战大明战败,他很可能要自裁以谢天下。

有此教训在先,除非谢迁好了伤疤忘了疼,不然怎么敢轻易把孙女婿沈溪送往西北?

朝廷正式调令转达,沈溪开端筹备回京事宜,三军高低一片哀怨。

即将得手的功劳飞了,以前所获功劳是否能兑现现在也成为了问题,好在之前的战利品已经提前下发,沈溪还作出承诺,会在离开前另行赏赐。

沈溪需要两三天时间善后,他没有急着出发,而是将三军将士安置好,等候新任两广总督潘蕃的调令。

但是,兵马不可能长期留在福州,一支四千人的雄师,在没有主帅统辖的情况下,很轻易在有心人挑拨下作出扰乱处所甚至是叛乱的举动,兵马必须就地解散,以千户所和百户所为单位返回各自卫所,然后根据需要再重新进行集结。

沈溪在安置部队的同时,还得妥当安置广州的家属。

沈溪家中的女眷可不少,尤其谢恒奴有孕在身,同时还有没著名分且刚生下儿子的惠娘。

另外,如今沈明钧夫妇不在广州府,他尚需写信到汀州通知一声。

实在最好莫过于内宅暂时不动,自己孤身北上,把朝廷公事处理完,视新职务再考虑是否把家人接到京城。

这次回京,沈溪很可能会直接出发往西北,将妻儿老小留在京城,反倒成为朝廷手里的人质。

但从现实情况看,玉娘此番南下,除了押解江栎唯,督促他北上外,还有很大的可能是护送沈溪的家属回京。

这变相阐明朝廷筹备派沈溪往西北履职,留下他的妻儿在京城,防止他在西北战事中作出叛国的举动,这番安排这在历朝历代对外战斗中,屡见不鲜。

若真有人叛国,那此人家属不得好下场,对旁人来说也是一种警示。

若是沈溪做了先锋官,被北番兵马围困,就算逝世战到底也不能投降,这算是血淋淋的现实。

……

……

接下来两天,沈溪在官驿发出大批信函,既有写给闽粤处所官府的,也有写给汀州和广州两边家里的,还有通过机密渠道写给惠娘和李衿的。

安排惠娘和李衿最让沈溪伤头脑!

好不轻易才在粤省打开局面,贸易脉络遍及粤桂等地,若就此带惠娘和李衿回京,那之前的苦心经营就将付诸流水,所以就算要忍耐与惠娘的分别之苦,沈溪也只能把惠娘和李衿留下来,持续完善他在东南沿海的贸易版图。

这跟沈溪之前在京城担负翰林官时的格式大不一样!

就算沈溪离开,但如今闽粤等地沈溪已经有足够的人脉和权势,李彻、常岚等人需要仰仗沈溪在朝中的地位,自然会给予他名下贸易组织足够的庇护,就算有人想对这些贸易机构下手,也要掂量一下自身的份量。

沈溪是以“东南三省沿海提督军务”有功,“另有叙用”的身份回到京城,就算往西北,在只升不降的条件下,基础可以成为延绥巡抚或者是相持平的差事,通常挂的是正二品的右都御史衔。

论品秩,延绥巡抚比两广总督大,只是西北之地勋贵太多,这延绥巡抚是个不好做的官,一旦做好,沈溪再回京城时,或可直接跳过侍中、侍郎成为六部尚书,再不济也会成为南京六部尚书,对江南各省形成统辖。

论权限,都察院乃是由前代御史台发展而来,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都察院的最高主座为左、右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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