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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判决杖责(2/2)

她给气的,忙道:“我看过的诸如此类病症数不胜数,那孩子打娘胎里出来就断了气,但他各个部位都已经完善,与足月胎儿相差无几,我是不会判定错误的!”

听闻老大夫这般将,巡抚亦有了结论,惊堂木一拍:“肃静!此案本官已有顶多,尔等静候。”

说罢,他让人将做好的笔录呈上来,一一核对。

约莫一刻钟,他便核对完了,朝那妇人望去:“如你所说,一切属实。但你夫君虽是受人指示,却不是旁人强迫,不予以轻判。依照大邺律例,轻者杖责五十,重则杖责一百,继而发配充军。”

“经本官审核,其行径已经达到治罪程度,加上受人钱财罪加一等,本官就判他杖责一百,充军免了,你看可行?”

巡抚判决怎么可能真的征求意见,其实就是已经决断了。

妇人知道一百大板不是那么好受的,但不得不领:“贫妇同意,就照大人说的办……”

继而,他又问赵氏:“王夫人,你对本官这判决可有异议?”

赵氏看了看那莽汉,咬牙切齿:“一百大板端看他有没有命来受,妇也同意,就照大人的意思处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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