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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扬州十日与洞元驱煞法(1/2)

“这么严重?洞元驱煞法是一种怎么样的术法?怎么会被列为十大禁术?”嗯,十大禁术,听着就碉堡.

林殷说:“因为这种驱煞的术法过于霸道。”洞元驱煞法诞生于1645年,也就是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顺治二年。

公元1645年,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分兵亳州、徐州两路,向南推进,势如破竹,迅速占领了徐州、亳州、盱眙,并乘势下淮安,夺泗州,渡淮河。

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扬州被清水陆各军重围。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坚守孤城,同时,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应,扬州告急。

四月二十一日,明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拔营出降,形势更为危急。史可法等坚守至四月二十五日,终因弹尽粮绝,被清兵攻破。史可法自刎不果而被俘。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结果惨遭杀害。史可法的部下在这种情形下,仍率余部继续鏖战,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

清军占领扬州后,纵兵屠掠。

有关扬州十日的记载全部来自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的《扬州十日记》。这是一本仅八千字不到的小书。此书长期被清廷禁止无法流通,导致250年来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

直到辛亥革命前夕,留日爱国学生才钻进东京和大阪的图书馆里,把列为《四库》禁毁书、在国内湮没无闻达250年之久,却因流入日本而幸存的《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纪略》等书“印了输入汉地,希望使忘却的旧恨复活,助革命成功。”(鲁迅《杂记》)根据《扬州十日记》记载,5月20日的城防崩溃后,扬州城居民只有听天由命了。当时大雨倾盆,不见天日。像是天公为这座城的悲惨遭遇流下了眼泪。

一些居民忙着烧香,准备着入侵者的到来,同时大量地隐藏他们的金银财宝。他们只能做这些谨慎的准备,却无力抵抗那些接管这座城市的满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汉人。王秀楚写道:“众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缚。”

那些叛徒领着清兵在这座商业城市中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

清兵们先是要银子,后来就无所不要了。

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便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嚎叫声。那个夜晚火势蔓延开来,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

到了5月21日,清兵出了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

扬州变成了屠场,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复存在了。扬州城那些因美丽而闻名的妇女们,愿意把她们自己献给清兵,最要紧的是用身体赎回她们的生命。逐渐地,一股疯狂席卷了入侵者。任何女人不论愿意还是不愿意,都有可能被抓住,被成群的士兵**。

一些市民像奴隶一样为清兵服务,替这些入侵者做饭,打扫卫生。由于这种人的生命可以得到赦免,因此其余的人也极力想加入进去,但是被拒绝了。与此同时,大屠杀仍然在继续。

“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

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

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战战兢兢地跑到街上,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杀死了。

甚至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露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拦住,乱棒打死。

直到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方始封刀。

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八十万具。

短短十日之内,整座扬州城便有八十万手无寸铁的平民丧命,城中怨气戾气自然翻腾如沸。那些可怜人的灵魂得不到安息,都滞留在原地纷纷变异成各种人们闻所未闻的妖邪鬼怪。僧人连诵半个月的往生咒,仍无法平息城内沸腾的鬼怨。夜幕一降,城中处处都是鬼哭鬼嚎,邪魅冲撞。

这时,一个人称洞元真人的道士出现了。这个人虽然是道士,却没有半分修道之人的仁慈之心。他认为人就应该生活在阳世,鬼就应该滚回阴间。他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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