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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拒绝并不困难(1/2)

? 秦歌走进咖啡厅,问询着来到吴云定好的桌子。

吴云已经到了,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戴一副黑框眼镜,头发过耳。穿着一件休闲的格子衬衫,下身是一条牛仔裤。整个人给人的感觉,非常的儒雅。

“你好,男巫。”吴云伸出一只手,上身微微前倾,微笑与秦歌打招呼。

秦歌与他握了握手,吴云握手的时候很用力,让秦歌知道,这个外表儒雅的男人,并不缺少力量。

两人落座,吴云一直盯着秦歌,忽然笑了笑说:“你很年轻,比我想象中年轻很多。”

秦歌也微微笑着,举手投足之间,透露出来的沉稳,与外表展示的小鲜肉全然不符,非常的矛盾,却又完美融合。

吴云收回目光,慢慢移到手稿上。

吴云看的很仔细,这幅简单的手稿,上面只有一个背影,而在人影左上方,是一段话。

这段话,是《悟空传》中的一段台词。

我要这天,都遮不住我眼;

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这段台词,初看惊艳,令人热血沸腾。再看,回味无穷,细细品味,会觉得这段台词,似是在隐射现实。

吴云一直以为,能够写出这种台词的作者,一定是历经沧桑,沉淀人生的智者。但当他看见秦歌后,惊讶的发现,男巫竟然如此年轻。若不是秦歌举手投足之间的沉稳气势,他真的以为这人是冒充的。

吴云抬头,看向秦歌问:“这个背影是谁?”

秦歌看着手稿上的背影说:“你希望是谁,就是谁。”

吴云笑了笑,把手稿折叠,收了起来问:“喝点什么?”

秦歌看着他的动作就知道,吴云这是决定用自己的这张手稿做封面图了。

秦歌拿起酒水单,点了一杯苏打水。

重活过一次,秦歌比谁都珍爱这条命。

烟酒这些东西,能不沾,最好是不沾的。

吴云很健谈,聊天的点也并不局限于文学,天南海北,什么事情都能聊。秦歌同样健谈,只要吴云说的话题,他都能接的上话,并且时不时的发表一些比较客观的观点。

吴云很惊讶,他看秦歌最多不过二十二三岁,大学生的模样。但是知识的储备程度,却远超他的想象。

果然,能够写出《悟空传》这样经典的,的确不是运气使然。

……

苏瑾来到花姐和她约见面的咖啡馆,苏瑾来早了,花姐还没有到。

苏瑾走到靠窗的一张桌子坐下,点了一杯苏打水。

苏瑾心里猜测着,花姐找自己会是什么原因?

“如果他在这儿,一定能猜得到。”苏瑾喃喃自语说道。

苏瑾没发现,就在不远处的一张桌子,秦歌就坐在那儿,她只有偏过头看一看,就能清晰的看见。

秦歌与吴云聊得很投机,秦歌放下杯子,说:“我去趟洗手间。”

秦歌起身向洗手间走去,回来的时候,一个女人从咖啡馆外面走了进来,秦歌感觉这个女人看着很熟悉。

秦歌望着女人看了一会儿,然后恍然,是苏瑾以前的经纪人,花姐。

秦歌目光跟随花姐,惊讶的发现,苏瑾也在。

看这个样子,花姐与苏瑾应该是事先约好的。

秦歌走回到座位,恰好吴云的手机响了,对秦歌打了个抱歉的手势,接起电话。

几分钟后,吴云将手机挂断,面带遗憾说:“我有点事情,得先回去了。”

“行,那你先走吧。”

吴云要付账的时候,秦歌说:“不用了,我在坐一会儿,待会儿一块结账。”

吴云看着他,笑了笑,倒也没有抢着付钱。

吴云离开后,秦歌换了一个座位,就在苏瑾的背后。

服务员上来询问,秦歌用手势点了一杯苏打水。

服务员很快把苏打水送上来,秦歌背靠着沙发,听着苏瑾与花姐的对话。

花姐穿一条低胸的碎花长裙,她身材不错,这条裙子将她的身材很好的展现出来。

花姐右手食指与拇指捏着咖啡勺,轻轻搅拌杯子里的咖啡,脸上挂着一抹微笑,用一种熟稔且不见外的语气,说:“小苏,你在魔方有好几年时间了,前段时间花姐太忙,你说要解约,我以为你家里出事了,就没问太多。现在想想,实在是有些仓促了。”

苏瑾听着花姐的话,隐约间好像捕捉到了一些信息,但又不敢肯定。

只听花姐继续说:“小苏啊,花姐也不说那些没用的话了,我和领导那边商量了一下,直接给你签。”

苏瑾听后一愣,望着花姐。

每个唱片公司和艺人签的合约都分成几种,魔方公司的合约分成三档,签,签和签。

苏瑾之前签的是签,也是最低一级的签约。

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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