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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离婚(1/2)

这年年底,牛天苟与妻子邓丽君最终还是离婚了。

虽然来得突然,但牛天苟并不感到特别意外。

他们是协议离婚,没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矛盾,异常平静地分手了。

因为他们除了菜市场的一间还欠着款的小房子外,一无所有,邓丽君没要一分钱的财产,连自己还房款的那1万元也不要——她现在已不在乎那点钱了,只要求带着女儿,实际上女儿一直跟着她,已经在仙海市读小学一年级了。

离婚是邓丽君商量着提出来的,牛天苟犹豫了一阵也就同意了。

因邓丽君不愿放弃她在仙海的工作,而牛天苟又不能到仙海去,连停薪留职也办不成,他也不想再与邓丽君这样年复一年地干熬下去了。

他不想再像自己的牛郎爸爸和织女妈妈那样过着一年才见一面的生活了,那样太痛苦、太难熬了。

说来也怪,自己当年下天界就是为了过人间自由、幸福、快乐的凡人生活,与自己相亲相爱的人儿长相厮守,怎么到头来仍然摆脱不了与牛郎爸爸和织女妈妈一样的命运呢?难道冥冥中的命运真的由天注定?

难道龙儿有龙命,凤儿有凤命,牛郎的儿子就只能有与妻子分离的命运吗?

当年造成牛郎爸爸与织女妈妈悲苦命运的是曾外祖母——王母,是那些该死的天规戒律,是那条一万八千里宽的天河,而现在自己与妻子同样的命运又是谁造成的呢?又是哪些“地”规戒律让他们之间出现一条相隔一千几百公里之遥的“地”河呢?

难道关于天上的传说就是人间生活的真实写照吗?

……

邓丽君在仙海的工作,开始是帮忙妹妹和妹夫家做做饭,看看门店。

妹夫开有两家摩托车门店,主要经营摩托车的销售及其修理。除了妹妹、妹夫外,还有一帮徒弟在帮着打理。

妹妹、妹夫年收入几十万,生意好的年份可达上百万。有房子两栋,车子两部(一部送货车,一部小轿车),存款上百万。这些是牛天苟教书几十辈子都挣不来的。

看着妹妹、妹夫的生意忙不过来,女儿上幼儿园后,邓丽君便开始帮忙妹妹在店里卖摩托车,工资也涨到了一千多元。

妹夫有一个师兄,也开有两家摩托车门店,有房有车,家境殷实,前两年妻子病逝,留下一儿。自从见到开朗活泼、温柔娇美的邓丽君后,有些心动,常常有事没事往妹夫的门店这里跑,千方百计地与邓丽君拉家常、套近乎。

妹夫、妹妹当然明白师兄的心意,但他们也不好说什么,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一切由姐姐自己决定。

几年来,邓丽君一直犹豫不决。

她本不想离婚,因为她当初选择牛天苟时,就是看中了他的文凭、他的知识、他的职业,尤其是他的一手好字,俊秀飘逸,百看不厌,哪像妹夫和那个什么师兄,初中文化,写的几个字歪歪扭扭,难看死了。

况且,她也不愿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后妈,那种活儿很难伺候,搞不好里外不是人。再说了,离婚后自己的孩子怎么办?她可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别人的气。

但是,她回过头来一想,现在这个社会,文凭能当票子使吗?漂亮的字能当房子住、能当车子坐吗?知识能让自己过上经济自由的生活吗?

自己的父亲当了一辈子老师,还不是穷得叮当响?哥哥也教了这么些年的书,能买得起房子、车子吗?恐怕父亲、哥哥、牛天苟三个人一辈子的工资加起来,也抵不上妹夫三两年的收入。

来这所城市5年,她完全熟悉了城里人的生活,看到了城里与乡镇的巨大反差。

她算彻底明白了,贫富,并不完全是由文凭和知识决定的,而是被城乡差别、被经济地理位置和所从事的职业所左右。

看看周围,那些身着名牌服饰、出入高档酒楼的有一个是乡镇老师吗?那些拥有几套房产、居住花园别墅的有一个是乡镇老师吗?那些乘坐名贵轿车、闲卧豪华游艇的有一个是乡镇老师吗?没有。

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

男人选择了教书这个职业,当一名乡镇老师,就注定选择了清贫,而女人选择了清贫的老师,也就注定选择了一辈子清贫的生活。

看到了仙海城里的繁华与舒适,她再也不想回到偏僻艰苦的农村去种田了。想起当年与牛天苟在一起的那些风里雨里、泥里水里的辛苦岁月,她真有点不堪回首。

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这样长期地干耗下去,不如早点离婚结束,这样或许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

所以这次过年回来后,她就大着胆子与牛天苟提出了离婚的事。

她本想牛天苟是不会同意、与她大吵一通的,没想到他出奇的冷静,竟然答应了。

牛天苟只怪自己穷,给不了她更好的生活,给不了一个足以使她继续这样远隔千山万水地支撑一生的理由。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既然她有心奔高处,自己阻拦也是枉然。“魂”已飞,身子还留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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