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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七章 一见(2/3)

都还算不错,结果她十三岁那一天,家里忽然失火,她去救她师父,她师父却怎么也叫不醒,她拖也拖不动,渐渐就失去了意识,等醒过来以后,她在医院,被消防员救了,她师父却已经死去。

随即流言四起,说是他们家之所以着火,是‘方若华’在院子里玩火,留下了火源的缘故,当时方若华受到很大的惊吓,记忆模糊不清,对那一天的情况完全不知道。

人人都说是她害死了师父,她心中不自觉就信了。

本来没成年,‘方若华’应该被送到福利机构,可是她不愿意去,身手又好,就自己溜走,仗着身高比较高,人也成熟,就装自己十六岁,在街上靠打零工为生。

一开始没有住的地方,后来就在城中村一家出租屋里租了一个床位,四人间,每个月只用交八十块钱就行,特别便宜。

‘方若华’的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下去,如果没有意外,大概就是庸庸碌碌,平平凡凡的一生。

可没想到,她有一天晚上回老宅的旧址去祭拜她师父,心血来潮,从家里一颗老枣树底下把时空胶囊挖出来,竟从里面翻出一本日记本。

日记本是她师父写的,都是一些温馨的生活琐事,但在最后,她师父写到了一件事,说是他发现了一伙儿人贩子的踪迹,打算查一查。

‘方若华’的师父平日里总是以‘江湖人’自居,喜欢和她讲古,偶尔也说一些什么现在江湖上什么泼皮无赖都有,大家都不讲规矩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都敢做,真不像话。

看到日记以后,她当即就心惊,猜测她师父这是艺高人胆大,做了点什么。

不自觉,她便又怀疑起自家那场大火的起因来,会不会是师父露出了痕迹,让对方追踪而至,于是杀人灭口!

十三岁的少女,惨遭家变,情绪早就紧绷到了极点,发现了这件事,她反而像是找到了一个情绪的发泄口,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追踪这伙人贩子的路上。

因为她师父写在日记里的东西虽然不是特别详细,但却也是一条很明显的线索,她人也聪明,身手同样很好,花了数年的时间,她一边打工赚钱,一边寻找各种蛛丝马迹,运气也好,巧合也罢,竟然让她真的摸到了人贩子的踪迹。

‘方若华’的性子倔强的很,年纪又小,遇到事情不肯报警,竟然想到了个法子,故意引人贩子绑了她,由此混入人贩子群中。

因为她故意装乖巧,又表现自己的能力,寻找一切机会讨好头目,竟然渐渐得到了一些信任,随着时间过去,‘方若华’获取的信任越来越多,人贩子就渐渐的,稍微放松了警惕,有几次没给她吃那些让人四肢无力的药,还商量着要吸纳她,让她入伙。

‘方若华’熬了许久,慢慢探听到,自己师父的死,的确是这些人贩子做的。

有一天,她终于找到了机会,趁着夜色,去厨房摸出菜刀,一刀割了头目的喉咙。

头目一刀毙命,但是杀其他人的时候却并不顺利,她差一年反被杀死,幸运的是喊杀声惊动了外人,那些人贩子砍了她几刀就逃了,没顾上看她是死是活。

这一年,方若华刚刚十八岁。

许默就是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官。

他和以前很多个世界一样,对‘方若华’动了情,可是这注定是个悲剧。

‘方若华’伤还没好,就在医院里趁着警察和医护人员不注意,撕破了衣服,上了吊。

她在墙上留下了血书,只有寥寥几个字——‘我身染罪孽,会下十八层地狱’。

混迹于人贩子之间的那些日子,她见到了那些人的凶恶残忍,但是她没有救那些可怜的,被拐去的人,那里面甚至更多的是孩子。

方若华心下叹息,其实,她又怎么去救呢?身为一个同样被拐卖去的女孩子,她同样每时每刻都受到监视。

但她当然有责任,如果她不是莽撞得自己行动,如果她不是选择混入其中,而是报警,也许能救更多的人。

方若华此时来到这个小时空,时间不算晚,现在‘方若华’刚刚猜测师父的死因,准备去找人贩子,没想到因为想存钱,打工太多,劳累过度,竟然去了。

现在换成自己,第一件要做的,不是想什么人贩子,而是……去医院。

这身体正发烧。

……

许默第一次看到方若华,是在一家医院门外的喷泉池旁边。

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长得并没有多么漂亮。

事实上,许默从小到大都是风云人物。

读书的时候他是学神,从没有拿到过第一名以外的任何一个名次。

无论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一会就精,连他的历任老师,都在很多年以后还记得他,每每激励他的小学弟们时,都免不了要提一提许默的名字。

至于毕业以后,这位是更了不得,成了警队赫赫有名的刑警队长,从业七年,办过无数的大案要案,得过数不清的奖章,警局下到刚进门的小年轻,上到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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