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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IPO的难度(2/2)

:“是,今天他找到我,说希望能在亚马逊的案子上进行合作,我还没想好是不是答应他。这件事你怎么看?”

张晨把约翰杜尔的提议向贝兰克芬复述了一遍。

贝兰克芬举着电话,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我觉得可以谈一谈,他说的没错,kcb在io上确实经验很丰富。如果我们来运作亚马逊的io,可能只能尝试纳斯达克,但如果kcb也参与进来,在纽交所主板做io也是有可能的。”

纳斯达克名声虽大,但上市要求比纽交所低很多。

比如,纽交所要求io企业净有形资产必须大于四千万美元,税前收入大于两百万美元。但纳斯达克仅仅要求企业的净有形资产大于400万美元就可以了,税前收入也仅仅只要求75万美元。

只不过在后世,纳斯达克的名声太大了,孕育了大量的高科技企业,总市值超过八万亿美金,是世界上第二大股票交易市场,而第一大,仍然是纽交所,总市值超过十四万亿美元。

而在九十年代,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融资能力,这两者之间的差距更是天差地远。

张晨不死心,他实在不想放弃已经到手的利益,这可是亚马逊啊,好不容撬了kcb的墙角,却又主动把利益让出去,他怎么可能甘心。

“我们难道不能自己运作在纽交所io?”张晨质疑道。

贝兰克芬苦笑道:“boss,虽然纽交所和纳斯达克一样,都是注册制,但io所需要的条件也要高得多,即使我们不和kcb合作,也要和摩根斯坦利、高盛这种e领域的专业投行合作。只有他们,才有足够的能力做出符合纽交所申请条件的io资料,我们现在毕竟只是一家vc。没有足够的注册会计师,没有足够的投资经理,没有足够的法律资源,想要在纽交所完成io,太难了。”

张晨默然,哪怕现在自己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亿万富翁,但在资本市场上,还是太弱了啊。

“劳尔德,你拿出一个方案,我要火种源在三年内,必须具备运作io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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