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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逢纪(1/2)

知道这个事实之后,潘俨开始大口吃饭,不管发生何事,饭一定要吃好,这是成熟的标志。

饱餐一顿后,抹干净嘴巴,潘俨才开始思忖。看来麴义那厮果真还是叛了,依照他的性格不反才不正常。局势由此开始剧烈变化起来,一切都是袁绍在暗地捣鬼。潘俨从未把韩馥当做主公,所以乐见其成。韩馥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相反袁绍的上位才会让潘家更上一层楼。

潘俨是个自私的人,其他人的死活他管不着,他所担心的只是自家的命运,潘凤绝不能做韩馥的棋子,不能被当枪使唤,与麴义硬碰硬是极其不明智的行为。

韩馥虽然胆小怕事,畏畏缩缩,但他手下別驾闵纯长史耿武都不是吃素的。无形中的较量,自己父亲绝不是他们的对手。

家里看来已经不能多待了,自己必须要立即赶往邺城,与自己父亲碰面。

换上一匹快马,潘俨朝邺城疾驰。为了便捷,潘俨径直朝南,经过巨鹿郡,广平郡,抵达魏郡邺城。

他一个人的力量很小,微不足道,但至少能够知道未来的枭雄是谁,能够让潘凤清楚应该怎样选择。

……

快要入冬这几日天气始终阴沉沉,连绵不断地云聚集在天空,没有多少阳光能够透过。两旁的树大多数已经凋零,只剩下光秃秃树桠,又或只残留着几片枯黄的叶子。

宽敞的道路上到处都是这些散落的树叶,被一双双脚踩成碎泥,来年或许能够化成肥料。

大军行过之时,听不到鸟鸣虫叫,任何动物行迹也都消失。一万人的队伍,足以吓退任何猛兽,听说在非洲瞪羚迁徙之时,雄狮也不敢挡在他们前面。

中午的时候,旷野上的村落飘起了淡青色的炊烟,一家一户开始生火做饭。那些低矮的茅草房被一片柏树林遮住,若没有这些炊烟,根本看不出有人的踪迹。

不过大军经过的时候,炊烟忽然间消失了。

穿了一身漆黑色筒袖铠,头戴牛皮兜鍪,麴义坐在一匹健壮骏马之上,身子纹丝不动地眺望远处。

一匹快马从西边道路疾驰而来,前方探路的斥候回来了。

“到了哪里?”麴义问道。

“回禀将军,巨鹿城近在眼前,还有五十里路。”

“将军作何打算,巨鹿太守乃是韩馥心腹,恐怕没有那么容易投降。巨鹿城虽然经过黄巾之乱,变得残破,但城高池深,并非一两天就可以攻克。”就在麴义的身旁,一名穿着儒袍的中年人忽然间开口。在一行戎装的邋遢士兵当中,中年男子的行装和姿态格外显眼。

麴义握着马鞭,侧头看着他。

“先生,你的意思是……”麴义脸上带着笑容,但实则已经了然逢纪的想法。

“不如转而往邺城进发,韩馥居于邺城,若将军能够一战擒拿,整个冀州便唾手可得。何必徒费精力攻下巨鹿,到时候即便消耗粮草士兵用命,侥幸拿下了巨鹿,韩馥不死,终究需要继续打下去。”逢纪语气和缓,苦口婆心地劝告。

麴义摆了摆手,“此言差矣,巨鹿乃是冀州第二大城,位于冀州中央腹心地带,富裕繁华,攻下此城再进而南下攻取邺城,未尝不是一则好计。”

麴义虽说脾气暴躁,并不代表做事也是急躁不堪。他短于人情世故,长于征战沙场。在用兵方面,麴义比任何人都要冷静。

他深知韩馥为人胆小,顾惜自己性命,绝不会将兵将散落各地,此时定然会令重兵云集邺城周围,否则韩馥睡觉都不会安稳。韩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自己以往跟着的就是这样的主公。麴义苦笑,暗恨自己曾经的有眼无珠。

现在自己欲图取下邺城,困难至极,韩馥必然严防死守,为了自己性命安危,他毫不含糊不计代价。何况韩馥手下潘凤,并非等闲之辈,论行军打仗,他与自己不分伯仲。

除此之外,还有张郃高览等年轻小将,往日自己还在邺城的时候,就和他们打过交道。张郃高览都是从黄巾之乱开始,靠取敌人首级步步升迁上来,淌过了尸山血海,实打实的功勋。

麴义对韩馥麾下武将了然于胸,清楚知道自己区区一万大军,过去便是白白损失人马,却捞不到任何好处。既然如此,为何不趁机攻取巨鹿,占据安身立命的一席之地。到时候进可攻退可守,在麴义看来是绝佳的选择。

巨鹿被自己拿下,就像是订入韩馥心中的一颗钉子,即便他再软弱,也没人哪个人会容许自己治下的大郡被叛贼攻占。不仅是如芒在背的实质威胁,更关乎州牧的颜面。韩馥若是不采取半点动作,是要被天下人耻笑。

那时候,麴义觉得自己以逸待劳,不惧任何来犯之敌。

“将军不必忧心邺城难以攻克,主公已经料到此事,过不了多久,北方的公孙瓒便会前来助阵。他亦是看不惯韩馥的行径,决心助将军一臂之力。”逢纪微笑道。

睁眼说瞎话,是谋士的看家本事。麴义虽然惊讶于公孙瓒也要参与进来,不过也很清楚公孙瓒是头吃人的豺狼,不是善类,与他共处,难有好事。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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