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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老达达尼昂的三件礼物(1/2)

在这无比尴尬的阴云中,有一个十分无辜的人,正备受煎熬。

那就是来给陆诗倦传话的侍应生。他躬着身,垂着头,大气也不敢喘一个。他大概怎么也想不通吧,自己刚刚说的话到底怎么得罪这位首相面前的红人了,为啥空气就突然这么安静了?

“没事了,你走吧。”陆诗倦好不容易才终于开口,尽量做出一副温和的语气,才让侍应生松了一口气,赶紧小碎步倒退离开,那动作仿佛在完美地诠释一个成语——敬而远之。

陆诗倦不由叹了口气,举杯灌了一大口柠檬红茶,暗自痛骂:

“就知道点娘沒安好心,罗什福尔,这是原作最大反派红衣主教首相黎塞留的亲信手下啊,话说手下也能算命运的奴隶吗?这张卡到底应该怎么解读才对?看来失忆前的我留下的这张卡也没我原来想的那么简单啊。

“诶,居然被分在反派阵营了,真让人脑阔疼……不,其实和主角是敌对关系也不算太糟糕,真正让人头疼的是,原作的续集中,罗什福尔最后是死在达达尼昂手上的啊……”

柠檬红茶淡淡的甜味混着清新的酸楚,暂时冲走了他的焦虑,陆诗倦开始认真思考对策。不管正派还是反派,要做的事情其实都没有变,那就是不断在轮回世界中完成主线任务活下去。

之前对于任务的推演也不至于就全部作废了,剧情还是那些个剧情,只需要把自身立场反一反就行了。

“这样说来,主线任务极有可能是那件事……”

陆诗倦思忖的同时,仿佛为了印证他的思路,这一次名著世界的主线任务也适时跳了出来……

……

前往巴黎的国道上,达达尼昂骑着他丑萌丑萌的黄色矮种马,风尘仆仆地奔赴巴黎。

他的脚尖几乎能拖到地上。

达达尼昂身上带着父亲的信物,准备去投奔父亲年轻时的故交,国王麾下火枪队的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开启自己新的前程。

两旁驶过的轿车中,总有人对着他的坐骑指指点点,时不时投来嘲笑的眼光,肆无忌惮地用优越感刺痛达达尼昂的自尊心,令本就心情沉痛的他越发烦躁起来。

如果可以,他也想坐轿车或者火车去巴黎啊!但是他父亲离开之后,这匹小马算是他最后家人了,总不能把它丢在空无一人的陋居里自生自灭吧?

被退婚的当天又痛失父亲,这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的双重打击令他整个人都险些崩溃。

他甚至没有听清父亲死前的一大段遗言,只记住了最后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说完这句话,老达达尼昂便撒手人寰,只留下他一个人捏紧了父亲刚刚交给他的那枚造型古怪的戒指,忍着泪为老人阖上双眼。

痛定思痛的他留下一句“莫欺少年穷”,便头也不回地离开老家,带着老达达尼昂留给他的三件礼物——一枚戒指,一匹矮种马,以及一句激励人心的话语——踏上了前往王国首都的旅途。

当然了,他也没有忘记钱包和手机。

“前面有家挺豪华的宾馆,先进去休息一晚,等明天再整理打扮一番去觐见德·特雷维尔先生。用现在这幅邋遢样子可不成,那就太失礼数了。至于剩下的钱不多了这个问题,等在火枪队谋到职位自然能解决,今天就把钱用掉好了。

“毕竟我作为古老贵族世家的末裔,是不可能到了巴黎去住廉价的汽车旅馆的,我达达尼昂绝不能再被人看不起!”

……

五星级宾馆的大厅里,按照原作剧情走向,故事刚开场就要一个劲看不起达达尼昂、羞辱达达尼昂的“罗什福尔”先生正在一边喝着茶,一边打量保安带回来的那名消瘦的青年和他身旁的混血少女。

青年捧着台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笔记本电脑,仿佛把“我是宅男”这四个字写在了脸上。

少女手捧相机,东张西望,似乎随时准备好想搞个什么大新闻出来。

见几人都盯着自己看,少女才开口辩解道:

“我没有迷路,我就是发现那几个男人鬼鬼祟祟地钻进了一个房间,似乎要进行什么肮脏的y交易,我的记者之魂在呼唤我去揭开真相!哦对了,我叫林茵,如你们所见,是一名记者!”

看着少女满脸认真的样子,陆诗倦打消了问她“你和香港记者谁跑得比较快”的想法,又把视线投向那名青年。

青年把电脑对着众人放在茶几上,只见他在ord上已经敲好了要说的话:

“我乃‘鬼才’——信是也,你们可以叫我阿信。我没有迷路,我只是迷失了人生正确的道路。”

呵,鬼才信你好吧,你这就叫迷路……陆诗倦嘴角一撇,内心腹诽不已。

萌新小队的五个人,怼姐看上去是领头的,似乎有些经验,但也不会很资深,而另外四只明显都是纯纯的萌新。

倒是新出现的这两人,虽然有点特立独行,但反过来也能看出,他们已经是足以独当一面的轮回者了。陆诗倦没什么具体的理由,就是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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