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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执法青天——龚永吉(2/2)

:“我们出兵的目的是为了保卫黎民百姓,而现在竟要将保卫他们的将领问斩处死,那这黎民百姓还叫谁来保护呢?我想这亦决非朝廷之意。”因他说得在理,终于保住这十余人的性命,在军伍中反映十分强烈。

英宗复位,龚永吉升为兵部右侍郎,因奸臣诬陷,于谦蒙冤被杀,龚永吉也被降阶改迁南京礼部侍郎,从龚永吉官阶的下贬,不难看出他当时确实是拥护于谦的主战派。龚永吉官阶被贬后,仍然刚正不阿,敢于直言,坚持为含冤受屈的官员申辩,上书20余道,迫使英宗采纳了部分意见。在他的极力斡旋下,有百余人幸免蒙难,就连在朱棣称帝时被无辜囚禁达50余年的建文帝之子朱文奎,也得以释放出狱。

龚永吉从北京的兵部侍郎迁为南京的大理寺卿,地位显然降低了,但他不计较这些,而是尽忠职守,秉公执法。有一刑部侍郎,在得了一在押富翁的贿赂后欲为其开脱罪责,用重金去贿赂龚永吉。龚永吉不图钱财、不畏权势,严厉地对那个侍郎说:“若将这有罪者开脱,那死者的冤枉又到何处去伸呢?国家的王法又有何用?”龚永吉对呈报上来的案件必亲自详细审查,因而平反了不少冤狱。

安徽省徽州府休宁县平民项仕和被杀一案已滞积了十余年,始终不明不白,土豪孙志静因羡慕项仕和妻子长得漂亮,遂起了谋财夺妻的恶念,他伙同亲戚俞益合谋杀死了项仕和并霸占厂项仕和的妻子及家产。事发后,孙志静用重金贿赂了地方官为其开脱罪名,因有贪官的庇护,凶手一直逍遥法外。一日,具监察职权的都察院移文大理寺,欲将这悬案了结,龚永吉看了案卷后,觉得事关重大,必须得弄个水落石出,没有同意都察院的建议,不予以批复。据传,时值傍晚,他离衙回府,在路过太平堤时忽有一只白鹅阻道,任凭手下驱赶,总是不肯离去,只是对着龚永吉一味地哀鸣。龚永吉忽然想起,鹅与和偕音,莫非项仕和真有冤情未雪,遂对鹅说:“你若有冤枉,可随我到家。”鹅果然跟他而来,及至到门口,鹅忽然不见。第二天,龚永吉重新复阅案卷,果然发现了许多疑点,于是他就驳回都察院重新勘查,都御史萧维祯看了回文后,连连点头称是。当即就差御史毕亨亲往休宁勘查取证,结果查出了孙志静与俞益谋杀项仕和的证据,孙、俞二犯亦供认不讳而伏法。至此,一桩拖了十余年的沉冤终于昭雪了,虽然这个传说带有神化色彩,但龚永吉办案细心和执法必严的态度可略见一斑。

时有扬子江盗贼刘姓者,聚众抢劫,他们以贩卖食盐为名,凡遇到有钱财者即杀之以掠其财,一时扰得民心惶惶,百姓无法安居乐业,因他踪迹不定,官府也无可奈何。一日,有一手下被官府捕获,在审问时,他竟诬指平日与他意见不合,在南市经商者20余人为同伙,官府将这批商人捉拿归案,不分青红皂白就动之以大刑,因受刑不过,这20余人只得屈认为盗寇。该案报送大理寺裁决,龚永吉仔细阅卷分析,疑窦顿生:既是经商之人,怎会来去无踪,他遂传令将这20余人移送大理寺审问。经过详细审察,终使这20余人的冤狱得以平反,在释放这一天,这20余人竟三步一拜口呼“龚青天”,向龚永吉叩头调恩,被京城人一直传为美谈,由于龚永古的秉公执法,雪冤存活者逾百人。

龚永吉年近七十,有归老之意,但数次奏请告老还乡均未获准,龚永吉再次上疏恳求还乡,终于获准,还乡之日,文武百官具来送行,见龚永吉行李简肃,无不啧啧称善。龚永吉还乡后,在城南崇德里置马塘造屋数间,以耕读为业,过起厂隐居生活,他虽已古稀之年,仍关心乡里,诲人不倦,谦恭待人,对公益事业总是慷慨解囊。离他家五十步地名南井处,有一溪流。洪武年间,龚永吉叔父龚寿捐资建桥一座,因被洪水所毁,行人倍感不便,龚永吉回家后即捐资予以重建。

距家三里许的义乌江畔下埠头处,原有浮桥一座。经年失修,残缺不全。一到春季,洪水泛滥,过往者时有被溺;一到冬季,水结成冰,行人根本无法涉水。龚永吉又带头捐资修造舟楫,致使浮桥恢复如新。龚永吉回乡后,从不以自己曾做过高官而自居,待人接物一视同仁,虽属贫穷潦倒者,乃至农夫、牧童均以诚相待。在他当官时,闻知故乡发生灾荒,即命家人开仓赈济,救活乡民无数。龚永吉因病殁于家,享年73岁,朝廷闻讯,派员为之以三品式营葬,并制“秋水图”一幅以诗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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